| 按照招考公告规定,报考岗位与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:3,不足这一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岗位数量的要求。本次招考共录取33人。其中,市(区)男生录取20人,女生录取2人;肇源县男生录取4人,女生录取1人;肇州县男生录取3人;林甸县男生录取2人,女生录取1人(具体名单附后)。
二、体能测试工作安排
笔试成绩合格者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,于2006年7月26日上午8:00时,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,统一进行体能测试。体能测试标准按照《黑龙江省关于贯彻实施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〉意见的通知》中的体能测试项目进行,全部测试项目成绩必须均达到60分以上(含60分)者方可进行下一步体检,否则,有一项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。60分标准是:
男子:1、立定跳远2.10米;
2、俯卧撑1分钟14次;
3、引体向上7次;
4、100米16秒5以内;
5、1000米5分30秒。
女子:1、立定跳远1.5米;
2、俯卧起坐1分钟18次;
3、100米20秒以内;
4、800米4分40秒。
三、体检工作安排
体能测试合格者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,于2006年7月29日上午7:00时,到大庆市政府北门集合,统一进行体检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(试行)。体检不合格者,取消录取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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